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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化工廈專家建議 - NG Plus 新生代

活化工廈專家建議

  • 陳敏芝、歐陽德浩
  • 歐陽德浩

專家建議①活化不等於重建

澳門建築師協會會員大會主席 梁頌衍

為更好利用空置工廈及增加住宅供應量,政府在2011年推出的活化工廈措施規定,工廈若要活化,須全幢拆卸改為住宅用途,且須滿足提供實用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的細單位等要求。澳門建築師協會會員大會主席梁頌衍認為,從澳門工廈租金不斷上升可見,工廈存在很大需求,活化工廈的出發點是幫助工廈翻新、增加其利用率是好的,但他指出澳門政府推出的活化工廈政策實際上偏離了「活化」的本質。「根本就是重建工廈,不是活化。」他解釋,目前的政策只是將整棟工廈拆了再重建成住宅,而真正的活化工廈應該是將原本荒廢的樓宇改建包裝,讓它重新有更多的用途和價值,或讓文創、青創等入駐。

針對目前文創等團體在工廈入駐的情況,他表示,工廠大廈的用途只供倉儲、製造業等工業用途,純粹的辦公室在工廈其實在法律上不允許的,但由於辦公室不像遊樂場所、餐廳等需要申請牌照,所以沒有被監管到。但梁頌衍個人認為,政府若想要發展文創或扶持中小企可以有其他手段去資助,不一定要通過活化工廈。若真要通過活化工廈推動文化創意或其他產業,也應該具體分析及評估某棟工廈是否具備相關條件,包括衛生環境、安全等。同時也要考慮入駐的行業是否合適,類似影視製作、模型製作等文創是比較滿足工廈的條件,相反餐廳等服務行業卻不太適合。最後梁頌衍提到,澳門若想再次推行活化政策,政府應該先推動改善工廈的衛生環境、防火通風安全、電梯等設備。再者,他認為目前的政府對公共空間沒有完整的規劃,「澳門整體發展是,沒屋就拆了工廈,沒公共空間就塞人入工廈,是否合適呢?」他強調政府應該對空間有一個整體的規劃,並考慮建設相關的配套設施。

專家建議② 工廈辦公用途屬中間地帶

何超群認為活化工廈政策對澳門是利多於弊。

中原地產高級營業經理何超群表示,他們是贊同活化工廈政策。若活化工廈推行成功,業務範圍的種類將會增多,也能成功引入境外投資人,對本澳整個地產市場的活躍度有幫助。但是任何政策並無十全十美,活化成功前市場會出現炒賣氣氛,以致工廈的價錢提升,因此政府應研究如何取得平衡點。但總括而言,推行成功將會是利多於弊。

除了文創和辦公,也有商家在工業大廈內開設超級市場。

他認為現時政府在政策上缺乏明確指引,部份工廈被用作文創或辦公等其他用途;因不屬於工業用途,也不涉及牌照,處於中間地帶。因此他建議政府可成立「活化工廈委員會」,讓所有利益群體加入,共同推進活化工廈政策,例如法律人士、工程技術人員、工廈業主、地產商等。

此外,他認同早年的活化工廈政策,把整幢工廈重建成住宅的出發點,但可預料於現實裡推行具一定難度。當中最大的困難是政策規定要把整幢工廈業權收購,發展商計算是否有利可圖後,或因成本而卻步,若重建成功住宅單位亦會價格不菲。

最後何超群承認即使活化工廈成功,他們的生意不會因此有大幅增長。但是作為企業仍想貢獻社會,並期待看到新興的產業出現。

專家建議③活化未必要改變工廈本身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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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委員會委員 石立炘律師

近年,都市更新委員會重新提出研究工廈再利用情況,該會委員石立炘律師表示,2011年的活化工廈政策反應冷淡,主要是缺乏吸引力,沒有具體措施鼓勵業主參與。問及該政策真正的受惠者,他坦言自己也不知道,但他認為活化工廈應兼顧各方利益。對於工廈現階段存在的迷你倉、文創等是否違法的問題,石立炘說要具體瞭解這些行業是否按法律規定獲得相關牌照經營才能下定論。雖然他個人贊成活化工廈作其他用途,但法律規定需要需獲百分百業主同意,現實困難重重。

這張圖片的 alt 屬性值為空,它的檔案名稱為 石律師認為政策上租金應有限制,圖為棄置工廈單位。-1280x853.jpg
石律師認為政策上租金應有限制,圖為棄置工廈單位。

因此石立炘建議或可嘗試不去改變工廈本身的用途,相反,政府可考慮通過修改消防條例、放鬆行業行政牌照申請等措施,允許某些行業在符合安全的條件下在工廈低層從事活動。若要推行,他建議政府必須將工廈逐個評估考量它們是否具備條件,並分等級界定其可活化的程度及範疇。同時安排同類別的行業在工廈集中分布,並對不同行業做高、中、低的風險評定。除活化本身,石立炘提及政府若想通過活化工廈推動產業發展,政策範圍應考慮用家感受,例如在租金上有所限制,減輕租戶成本壓力。另外他強調,推動工廈活化最終需靠政府牽頭推動及制定措施落實,單憑社會人士力量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