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BL作家蓮生: 我的小說不只是兩男談情

  • 李倩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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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作家及漫畫家蓮生在去年年中自資出版同性艷情小說《濠鏡春華》,引來大眾關注,話題不斷,事隔一年不到,蓮生再次自資出版第二本小說《白蓮宗雜記》,故事同樣有男性間的情慾愛戀。自創作以來,外界為她冠上「澳門BL腐女作家」之名,作為澳門本地BL文化的代表人物,蓮生又是怎麼看BL文化和創作呢?

拒絕被男性凝視  非為BL而BL

自初中開始接觸BL文化的蓮生,覺得BL作品使她可以掙脫父權社會裡對女性的「男性凝視」,同時也使她與角色保留距離。「我覺得看BL、寫BL令我開心的是,你不需要將自己代入,你作為一個讀者(及作者)是很安全的,可以將自己抽離得很遠。看男女之間的愛情故事時,我會想『為甚麼男仔要這樣看女仔,說不定在別人心目中我也是這樣?』我不喜歡這種女性被以男性的角度描述的感覺,作為一個女仔,我不喜歡被人望,但現在我可以望返轉頭,所以BL是一件令我感覺舒服的事。」

蓮生自小就不反對同性性取向,而且對她來說,BL作品只是讀者所加上的分類,於她而言BL作品與其他文學作品並無分別,讀者眼中的BL情節其實也是自然隨著角色和故事情節發生,而並非為寫男男愛戀而強硬創造的內容。「我自己創作的話,不會特別區分只寫男男或只寫男女,要看角色和故事怎麼表達比較合適,好像我現在正在寫的故事《班荊》(故事設定南宋時期,1223至1234年),一個是將軍,一個是外國使者,雖然外國使者可以是女人,但這個使者最後做了皇帝,所以這個故事情節只有男性可以表達,在那個時代女性無法做皇帝啊。」

與前作一樣,新作出版從內文、封面設計、插畫及排版均由蓮生一手包辦。

「我創作的BL 不僅只是兩個男人在談情說愛」

對蓮生來說,她所創造的角色從性別到性格設定都有巧思,是為了成就故事當中的文學及象徵意義而作出的選擇──在《濠鏡春華》中探討身份認同,主角每次脫衣都在強迫主角面對自己土生葡人的身份,表達無論如何努力做表面功夫也無法得到認同及融入環境;而新作《白蓮宗雜記》則是想要探討宗教和神的問題,表達「宗教和神是兩回事,信教不等於是好人」的訊息,實際上兩部作品都是想借古諷今。

蓮生解釋表示,在《白蓮宗雜記》的設定裡,主角被一個信教而且滿口仁義道德的人所害,差點沒命,所以他逃亡到宋國,並開始學做一個賤人,學害他的那個人一樣騙財騙色,於是自己去創了一個教,去看那些信徒為何如此順從他,所以這個角色是一個受害者的同時也是一個加害者。蓮生表示:「我創造一個角色的時候,是有他的複雜性,不僅是外人所想的BL就是兩個人在談情說愛。」

別把性看得太罪惡 道德禁忌作品需指引

BL作品除了描繪女性理想中的關係外,也經常會有性描述,因此一直備受爭議,更有部分人認為BL是在優化淫褻思想,對此蓮生則認為別人的想法不會影響她的創作和行為。「我會認為有些人把性看得太罪惡了,你以為你是孫悟空,從天跌下來、從石頭爆出來嗎?我會想反問,不咸濕怎麼可能有你啊?」同時,蓮生認為BL作品對女性來說是個較為安全的性啟蒙方式。「對於年輕女性來說,BL給她們一個安全的距離去了解、探索男性的身體,但自己又不會有危險,如果你是真實去探索的話,風險會很大吧。」

不過,曾任英國文學老師的蓮生補充表示,有些過於挑戰道德禁忌的作品,則需要在有引導的情況下閱讀。她以《Lolita》這部自出版以來就備受爭議的作品為例,這是一部講述一名中年男人瘋狂愛上一名12歲幼女,並有性方面介入的文學作品,蓮生強調故事背後有其文學隱喻,而很多文學作品裡所隱含和象徵的事,未必一定是現實生活中鼓吹人們要做的事。「以女主角Lolita(該名12歲幼女)為例,她所象徵的是社會低下階層的人,而故事所象徵的其實是社會權力的失衡,並非是讓你去戀童,也並非是要去浪漫化或鼓吹這個比較挑戰道德界限的行為,所以這些作品是需要存在,但需要有指導和引導,教他們怎麼去解讀這些作品,比去管教他們不去看這些作品更好囉我覺得。」

蓮生目前已自資出版兩部作品,第二部作品《白蓮宗雜記》發生在《濠鏡春華》故事的50年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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