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知那一位朋友,應該是在youtube上面吧,看到那個已被哈佛大學某教授在「倫理學」課程上舉出來的,一位旁觀者究竟應不應該拉動火車駕駛座上的操縱桿,去決定要「救一個人」還是「救四個人」,其實也是去「殺一個人」或「殺四個人」的例子,將這個例子在臉書上貼出來,一副自己很高檔的樣子,卻馬上被本人迎頭痛斥。
為何會迎頭痛斥呢?因為這個例子裡面,埋有一個被哲學教授有意隱藏起來的陷阱,那就是如果你依據出題的思想邏輯去做「救一個人」還是「救四個人」的決定,你一定要去碰觸火車駕座上的操縱,於是,不管是「死一個人」還是「死四個人」,在現實的社會裡,由於你的「動作」,你都會被檢察官控告「過失殺人罪」或者「蓄意殺人罪」。總之,就是死罪可避,活罪難免,擺明搵你老襯。
一般人都是很容易被題目表面上是「救人」,但實際結果上一定要「殺人」的陳述所迷惑的。
不過,對一位曾經受過新聞傳播專業訓練,特別是上過「新聞法規與道德」課程的學生,都一定不會出現太多的疑惑不決,也不會發生甚麼兩難困境,因為,對於這種即將有人被火車輾死的情景,他們都不會去碰觸火車駕駛座上的操縱桿,而是「馬上拿起攝影機或錄影機」(現在當然是附有攝錄功能的手機),並且把手指「按下快門或開關」,把這場「命案」的過程「客觀地紀綠下來」。
這樣的做法是不是有點殘忍無情呢?答案當然不是一般人所能想像的那麼簡單。
新聞專業守則是經過好幾百年的實務操作,反覆操作數百億次之後才歸納出來的一些相對合理的行為規則,不去干預事件發生的過程,而是把過程拍攝下來,這樣去做當然有它背後的一套思想邏輯和利害計算,自非一般凡人所能想像,一些所謂「網路評論員」的亂批亂判,更是與真理無關的低檔行為,猶如只能在陸地上走動的獅虎去評論在天空中飛翔的鷹隼一樣,兩者是完全不同層次的。
理由無它?新聞記者最重要的任務就是去「紀綠事實」和「報導事實」,然後受眾(讀者、聽眾、觀眾)才有機會在閱聽到這些「事實」之後,去「分析」和「評論」這些「事實」。
說三道四,有彈有讚,那是廣大受眾的事情,和新聞記者在現場要達成的任務(紀綠事實)是完全沒有關係的。
不但如此,在敘述一個「新聞故事」的時候,專業的新聞記者也要儘量壓抑自己的感情,用最大的能力以客觀的事實報導,去反映出自己的觀點和立場,即使那是一場規模很大,影響很深遠的歷史悲劇,如同白俄羅斯諾貝爾文學獎得主亞歷克塞雅維奇(Svetlana
Alexandrovna Alexievich),有關烏克蘭車爾比核電廠大爆炸案的深度報導作品《車諾比的悲鳴》(Voices
from Chernoby)一樣。
一百萬人死亡,只是一個統計數字,沒有多少受眾會被這個冷冰冰的數字所感動的。但是,新聞記者如果能夠仔細地、冷靜地去描述某一個或某幾個受難者如何痛苦地、無助地、悲慘地、可憐地死亡的過程,這個過程可能是幾分鐘、幾小時、幾天、幾周、幾月、幾年,那就是一個可以感人肺腑、盪氣迴腸的「新聞故事」。
這個新聞故事如果能夠激發起數以百萬計的讀者聽眾觀眾的感情之後,形成一股強大的民意力量,就能夠影響到歷史演變的方向和全人類的福祉。
例如,那些現場報導1853-1856年克里米亞戰爭中士兵死傷慘狀的戰地記者,用電報和快郵發送回倫敦和全世界的「新聞故事」,影響到日後專業戰地醫院的成立和專業護士行業的興起,在日後拯救了數以百萬計的人命,便是最好的證明。
人,總是會發生的,但有的人死得輕於鴻毛,但有的人死得重於泰山,能從看起來輕於鴻毛的死亡案例,激起死得重於泰山的群眾感情,那就只有一個感人肺腑、盪氣迴腸的「新聞故事」才能做到。
不帶任何感情的客觀事實,在歷史上曾經發生過的作用,往往是一般人都不明白也將它們忽略,但是,那正是新聞記者應該要仔細地紀錄下來的東西。
冷血才能激起熱血,無情才是真的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