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個評論的時代,我們接收到的是評論的文字多於被評論的事物本身。我們在無數討論、留言裡只看到其他人對事物的不同理解、思辯、爭吵,而事物的本相往往沒法完整地呈現在任何一則傳到眼前、耳邊的訊息裡。於是,已經有不少人對評論、爭議感到厭倦,甚至存有敵意。
引伸至藝術創作的評論上,已不只一次聽到創作人說︰「那些劇評人……」這個「那些」是咬牙切齒的說,每個人不是很努力地做自己的創作嗎?在這地方做創作不是已經夠艱苦了嗎?為什麼還要被人評頭品足?我花了一、兩個月來排練,你看一看寫一千幾百字就將我的努力抹殺,是不是有點不勞而獲?你的主觀意見根本扭曲了大眾對作品的理解!你又不是戲劇專業,憑什麼去評判我們?於是奧斯卡猛片《飛鳥俠》的台詞一直被傳頌︰「做不成創作人才去寫評論。」
評論人的反問卻是︰拜託,《飛鳥俠》不過是部努力炫技卻表現平平的電影,作品的意義不是作者說了算,是經由讀者的閱讀才能完成。而評論有評論的專業,也不見得戲劇專業作品表現得很專業。難道評論可以演得不夠專業的戲禁演嗎?為什麼你們都只想看好評,一點點負評就玻璃心碎?
創作與評論之間總是恩仇交錯,而仇往往大於恩。
的確,不得不面對的是藝術在澳門未完全達到成熟的階段,不管表演與評論書寫,兩者都有很多進步空間,即使會有一些團體或人已到達較專業的層次,卻又永遠有資深的流失,新晉的剛剛入門,水平不足、參差是正常的現象。但誰可以一口咬定不夠水平就不要演嗎?可以說不夠料就不要寫評論嗎?
常常聽到一些評論人說︰「這個戲太難看了,我要寫一篇評論!」又或「這個戲太難看,我不去寫它了。」評論人的角色到底是什麼?是觀眾與創作的橋樑,還是判官?寫一齣戲有多令自己氣憤,以及只寫自己覺得好看的戲,或者最多充當一篇觀後感,抒發一點觀眾的感受。因為我們沒有去進一步疏理「感受」是出於個人喜好,還是建基於何種因素?另一方面逃避去寫自己覺得不好看的戲,會不會也放過了讓自己好好理解自己、跟自己的情緒對話的機會?
又聽說,有些戲劇老師跟學生說︰「劇評人是太監,只可看,不能做。」這個比喻很容易受落,尤其當自己演出被負評又不快樂時,人需要精神勝利法。可這亦是一種逃避面對別人評價的方式,劇評人做不到就是太監的話,那麼批評政府施政的又是誰?是高官、特首自己嗎?難道一個不滿意高官表現的市民就是太監?
評價,是不會不存在的。沒有公開的評價不代表沒有評價,而是評價掌握在少數人的手裡。只是在人人都可以自己的媒體中發表評論的時候,不管是書寫還是被書寫的,先停一停,想想「觀察先於評價」這回事。